“双11狂欢节”商标被无效宣告,附裁定书

来源:未知

作为中国电商的两巨头,京东和阿里此前多次因“双十一”系列商标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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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双方经历了不下20场庭审。

阿里手握“双十一”“双11狂欢节”等商标,京东则申请了“京东双11”“双11上京东”等多个商标,试图穿透相关商标的唯一性。但由于阿里申请在前,京东后续注册的多个商标均因近似性被宣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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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回到2014年,天猫向各大媒体发出一份《通告函》,称“经阿里巴巴集团授权,天猫就‘双十一’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人的使用行为都是商标侵权行为”。

2009年11月11日,当时还被称作淘宝商城的天猫,在所谓的“光棍节”当天搞了一些促销活动。

出人意料的是,接下来的几年内,其他电商纷纷效仿淘宝的这一促销措施。于是乎,“双十一”在电商圈内的知名度陡然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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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双11”购物狂欢节刚刚结束,一场涉及“双十一”的商标纠纷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京东公司因不服关于第15566477号、第15566498号、第15566606号“双11.双11及图”商标,第13543909号“京东双十一”商标,第15566750号“双11.双11上京东及图”商标的商标无效裁定,诉至法院,阿里巴巴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这场被业界称为“京东VS阿里”的商标大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涉案各方围绕“双十一”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以及是否会构成近似引起混淆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此后的三四年里,两家公司更是进行了多达20场的庭审,来争夺双十一的归属权。

两公司分别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看似是对知识产权的维护,实际上是对“双十一”这一商标背后价值的争夺。

“双十一”或许在法律意义上已难再有代表性,使其既不属于阿里也不属于京东。当“双十一”的唯一性被打破,两者之外的电商和零售企业也有机会在每年的促销大战中,自由使用相关文字。

随着“双11狂欢节”商标被宣告无效,这段双王之争也暂时告一段落,但是未来两家的纷争也依然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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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五十九条】
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来源:商标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