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 关于2021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的公示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电话:010-62083413 传真:010-62083171 邮箱:pgi@cnipa.gov.cn 附件:2021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7月14日 相关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frf9qeKy0mqqcvjqttoo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