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42类中餐馆上的毛家商标,是韶山毛家饭店的注册商标,注册号为第765479号。1997年12月1日,韶山毛家饭店向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 · · ·
我国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 · · ·
因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引起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首先选择协商解决的途径。商标专用权属于民事权利的一部分,因此,当事人协商时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应当 · · ·
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但是,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列举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来看,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 · · ·
商标注册人可以循以下主要途径充分保护商标专用权: (1)协商解决。商标注册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就相关的商标事宜协商解决; (2)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注册 · · ·